我院近期拟对食堂招租项目进行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前期调研,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的单位进行报名,审核资料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其调研文件将被拒绝。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食堂招租项目
租赁期限:3年(1+1+1)
递交文本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调研内容:
1.参加调研单位须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及同类项目的业绩经验(2022年至今)。
2.参加调研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初步构想、运营管理模式,包括不限于成本控制、应急保障、环境卫生等方面。
3.参加调研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食谱制定、供餐品种与数量、食品安全等方面。
4.参加调研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可能的投入计划,包括不限于线上点餐系统、设备配置与维护、人员团队安排等方面。
5.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参加调研单位须自行准备口头汇报材料,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参与调研单位公司营业执照。
2. 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调研会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
2. 提供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该公告日期内)。
4.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方案书。
5. 本项目调研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提交时请按顺序编排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节假日外)
8:00-12:00或14:30-17:00
报名地点;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总务科
2 调研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00时
地点: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总务科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0591-62752801
3. 若有涉及调研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参与调研单位密切关注福建省肿瘤医院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
1.服务内容及对象:
(1)食堂(职工食堂、营养食堂)使用面积约1300平方米。
(2)医院职工及病患实行自愿就餐。职工食堂专项为医院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患者不得进入职工餐厅,职工可在所有档口消费,不得穿着工作服进入餐厅。
2.水电费用:运营期间食堂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并按时支付。
3.食谱制定与调整:
(1)依据招标确定的用餐标准,菜谱由双方共同商定并形成书面文件(每周菜谱需提前1日公示)。菜谱须实现“一周每日不重样”,每月进行一次整体调整,同时根据季节变化优化菜品品类与口味。
(2)采购人有权根据用餐对象反馈提出菜谱整改建议,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落实调整。
(3)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医院营养师的临床配方要求,制定并熟练加工供应各类治疗饮食,包括但不限于普食、流质、半流质、糖尿病餐、低盐餐、低脂餐、匀浆膳及其他指定特殊饮食,特殊饮食方案需经营养师审核确认。
4.供餐时间与应急保障:为职工、病患及家属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具体时间按采购人公示的作息制定和执行,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可弹性调整供餐时间。中标人须具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供餐能力,配备24小时应急代班人员,确保随叫随到。
5.供餐品种与数量:
多样化经营模式,提供品种、多档口餐食,根据实际情况与管理科室充分沟通基础上积极引进知名餐饮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套餐、捞化、煮面、水饺、炖罐、轻食、包点、饮品等。其中套餐方面:
(1)早餐:包含米汤、粥、面、馄饨、馒头、包子、蛋类及佐餐小菜等,品种不少于10种;
(2)午餐:半素主食含米饭、面、粥等,荤菜不少于10种,半荤菜不少于10种,素菜不少于10 种;
(3)晚餐:主食含米饭、面、粥等,荤菜不少于8种,半荤半素菜不少于8种,素菜不少于8种。
6.留样制度:每日供应的所有食品(含主食、菜品、汤品、糕点等)须全程留样。按品种分盛于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容器外贴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制作日期、留样时间及留样人。存入0-4℃专用冷藏设备(单独设置,禁放其他物品),冷藏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从供餐结束起算)。每品种留样量≥125g 且满足检测需求。留样信息详细记录于《食品留样登记表》,记录保存不少于6个月。
7.供餐方式:
(1)堂食服务:采用现场制作、自选就餐模式,确保菜品新鲜、温度达标(热菜中心温度≥60℃);倡导“光盘行动”,提供按需取餐引导。积极引入自助点餐设备,满足医护人员高效便捷就餐需求。
(2)线上订餐系统:须分别搭建职工与患者线上订餐系统。职工系统需支持身份认证、用餐补贴发放与查询、线上点餐支付、消费记录追溯等功能,并与医院财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提供个性化饮食选项,免费提供端口对接,支持院内所有商家进行扫码消费(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店、自助机、咖啡机等,按甲方要求进行配置);患者系统需支持床头“一床一码”二维码扫码点餐,提供个性化饮食选项(如特殊病种餐食标记)及在线支付功能。
(3)送餐服务:结合“无陪护病房”相关需求,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温送餐车(保温温度≥60℃),每日送餐时间按院方实际需求制定,严格按照临床工作安排将餐食精准送达各病区。配合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定点大餐车和流动小餐车,为患者和职工提供便利的自选餐品服务。并主动、定期收集用餐者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8.质量控制:
(1)满意度调查管理:采购人每月开展满意度(满分100分),若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患者满意度未达80分;②一年内累计3次满意度未达60分;③职工满意度呈下降趋势且未改善。
(2)日常抽查:本项目经营期内,采购人将依照相关制度对成交人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成交人整改,成交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整改时间成交人需提交书面报告。每年度内经整改两次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食品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及全部法律责任。
9.数据提供要求:经营期间,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需求,按月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各渠道用餐人次、食材采购成本、营业额、满意度数据等,数据格式需符合采购人要求。
10.应急保障: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并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供餐任务(如加班餐、会议餐、应急保障餐等),按要求的时间、数量及标准供应,不得推诿或提额外条件。中标人须制定书面《用水用电应急保障方案》,明确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下的供餐保障措施(如自备应急发电设备、储水设施等),方案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备案。
11.交接工作规范:
(1)经营期起始前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完成财产清点(含设备、餐具等)并签署交接清单。经营期届满前一个月,中标方应做好向采购人归还场地的准备工作。场地内装修中连墙体部分(包括吊顶、电线等)全部无偿归院方所有,不得破坏。
(2)自合同截止时间的次日起7日内,中标方应清空场地,缴清规费,办好场地交还及设施等的移交手续。中标方在经营期满后15天内,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并完成撤场相关工作。但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经营单位做好餐饮店各方面的交接工作,交接时间为30天,在此期间应确保工作平稳过渡,过渡期间提供正常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